核心提示:昨日,在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晖的带领下,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省预评估组抵达江门市,对该市“创模”工作进行全面复核检查。据悉,此轮“创模”复核在环境质量、排污治理、工业企业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江门能否继续保持住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称号呢?
江门日报讯 (记者/谢礼鸣 通讯员/张丽英) 11月29日,在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晖的带领下,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省预评估组抵达我市,对我市“创模”工作进行全面复核检查。据悉,我市需在今年12月底前通过省预评估,之后将向国家环保部提出复核申请,并力争在2012年上半年通过复核,从而保持住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称号。副市长钟军向省预评估组专家汇报了我市“创模”复核工作的有关情况。
据了解,自2004年取得“国家环保模范城市”称号后,我市始终把成功“创模”作为新起点,不断深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工作。去年,我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项水质指标符合Ⅱ—Ⅲ类标准;市内河道考核断面主要水质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;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水平,市区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达98.1%;城市区域环境
噪声平均值56.0分贝,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.4分贝,均优于相应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限值。同时,我市污染综合防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。与2004年相比,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由60%提高到87.93%;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80.76%提高到88.7%;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由90.0%提高到96.16%;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率由98.85%提高到99.96%;医疗垃圾收集处理范围由市区扩展至全市,二氧化硫、烟尘、机动车尾气、餐饮业油烟等治理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。
据悉,此轮“创模”复核在环境质量、排污治理、工业企业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11月30日,评估组将分成多个小组,深入天沙河、白沙电镀城等市内多个受检点检查,并将检查情况于12月1日下午反馈给我市。
(实习编辑:刘丹琳)